吉木萨尔县超标电动自行车挂牌进入高峰期
为了规范全县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吉木萨尔县全面开展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工作,目前挂牌工作进入高峰期,这也标志着该县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将走向正轨。
在吉木萨尔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记者看到,前来办理电动车上牌登记业务的群众数量与日俱增,为保证大队办理电车上牌入户业务的质量与效率,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采取多个举措积极应对电动车上牌高峰期。因考虑到超标电动车使用率相对较高,交警部门先依法管理,办理号牌,号牌有效期为5年,5年后将不予登记,自行退市,即2019年5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自行淘汰,不得上路行驶。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动车管理办法》,对符合现行《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澳客彩票网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公安交警部门发放正式号牌和行驶证。设计时速小于等于20马,重量小于等于40千克,具有脚踏骑行装置,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非机动车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超标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需持身份证明、发票、购车合格证。如购车发票丢失的,由电动车销售商出具书面证明方可办理.
据吉木萨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综合业务科工作人员 牛晓婷介绍,根据《自治区公安机关电动车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初次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资料,然后就是第一个《电动自行车查验记录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申请表》,还有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的证明、电动自行车车架号拓印膜,然后电动自行车的强制保险。对购车发票、出厂合格证丢失的,可由派出所、乡镇政府或者居委会、销售商出具书面证明。
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产业的快速发展,电动车以其绿色环保、价格适中、实用方便等优点逐渐成为居民出行不可或缺的代步工具。据不完全统计,吉木萨尔县电动车保有量高达三万多辆。由于部分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相对淡薄,近年来,全县的电动车交通事故连年上升。对于此次电动车的规范管理行为,广大居民也表示可以理解。
“为了交通方面好管理,我们大家都可以理解呢,遵守交通规则,交通事故少一点,这是好事。”团结路社区居民雷毅表示。
同时,吉木萨尔县交警部门提醒,超标电动车驾驶人应当骑车佩戴安全头盔,按照交通规则行驶;对于未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车,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动车管理办法》予以处罚并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