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试行)》(以下简称《乘客守则》)自2019年1月19日发布施行以来,为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营造良好的运营秩序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随着我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的发展,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乘客守则》有关票务制度和管理规定,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我局牵头修订了《厦门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875212990@qq.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5 号交通大厦2510 室;邮编:361001。请在信封注明“乘客守则征集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 年7月12日下午17:30前。
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提出宝贵的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厦门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修订稿)》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