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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16年3月份安全生产专家组安全巡视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 2016-04-11 15:44

厦交安﹝2016﹞13号

 

各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质监站、运管处:

  3月份我局组织8个专家小组分别对3个在建工程项目,5家运输维修企业、危货运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执行、查措施、查台账、查落实等情况,通过听汇报、实地现场检查、检查结果当面反馈等方式开展检查巡视。现将巡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3月份我局组织27名专家参加安全巡视工作。各运输企业能积极配合专家组的巡视检查,从各专家组反馈的情况看,此次巡视检查查出几处较大安全隐患,专家组检查结束时已经现场予以指出并要求及时整改。

  (一)、领导重视,责任到位

  交通工程参建单位领导对安全管理较重视,监理单位建立了较完善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成立了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明确了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及现场建立责任人;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建立完善各项制度,督促项目部编制完善各项施工专项方案及应急预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了专家论证。

  运输企业负责人对专家组的巡视检查非常重视,能够充分沟通企业的经营管理,对客运车辆行驶安全和危化运输定位监控能即时监管,岗位责任相对明确。

  (二)、健立机构和健全制度

  从巡查情况看,建设单位能按要求提取并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监理单位设置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编制了安全监理计划。施工单位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三类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健全;按规定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方案、安全应急预案等,支架等专项施工方案经过专家论证。施工现场“五牌一图”设置醒目;按要求建设钢筋加工场;施工围挡按标准要求建设,做到封闭施工。安全内业资料较完善,每月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台帐”。特种作业人员资料完整,每月经监理审核更新。各类专项施工方案较完整,其中“现浇箱梁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审批程序完善。

  受检运输企业基本能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较为齐全,总体情况良好,但有个别企业如厦门全发展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人员职责不清,主体责任分解不明确的现象。

  二、存在问题

  (一)、交通建设工程类方面

  1、海新路与翁角路立交工程。

  存在问题:

  (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责任未完全落实到人,人员变更后未及时更新。

  (2)、项目总工安全证书已过期;特种作业人员登记缺架子工。

  (3)、部分进场设备使用管理不到位,如一部汽车吊检验证书已过期,挖掘机与装载机检验证书不全。

  (4)、墩柱等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要求报批。

  (5)、重大风险源未登记建档并制定预控措施。

  (6)、“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质量安全管理“五项制度”、生产安全管理“八个百分百”等安全规定未能有效落实。

  (7)、墩柱等专项施工案未按要求报批;施工临时用电方案编制过于简单。

  (8)、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不符合要求。

  (9)、钢筋加工场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

  (10)、临时用电方面,部分二级配电箱使用不规范(安装白色空气开关),现场未配备开关箱,用电设备直接接入二级箱。

  (11)、桥梁墩柱脚手架作业平台铺设不规范,采用直径φ6钢筋网片铺设,铺设面积不足,且未进行有效固定存在滑动的安全隐患;脚手架临边防护不到位。

  (12)、施工现场危险源告知牌设置不足。

  (13)、施工用电不规范,个别二级配电箱未进行接地保护;钢筋加工场一个配电箱同时接入多台设备,未严格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执行。

  (14)、箱梁碗扣支架存在扫地杆未布设;纵横向剪刀撑间距超标;部分立杆顶托偏心或伸出过长等问题。

  专家建议:

  (1)、业主单位应加强合同管理,要求施工、监理单位技术管理人员严格按合同承诺履约到位,并加强人员履约检查、考核。施工、监理单位应加强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作业岗位、具体到每个人。

  (2)、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风险告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增强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和应急处置能力;对重大风险源要登记建档,并制定预控措施;按要求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等安全专项活动工作。

  (3)、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应加强支架模板搭设过程管理,搭设前应按照审批的支架模板方案对班组进行交底,搭设过程中应逐个环节对照支架模板方案进行检查,搭设完成后必须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4)、施工临时用电问题较多,施工单位应当从用电方案设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人员持证上岗、岗位责任落实、日常巡查和维护、应急预案管理等基础工作入手,来根本解决施工用电安全问题;监理单位应将施工用电纳入日常重点监管工作范围,认真检查、严格把控,发现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确保工程施工用电安全。

  2、厦门环岛路(鳌山路-高殿二号路)隧道工程。

  存在问题:

  (1)、暗挖隧道作业面积水;

  (2)、CRD法步距不够,对结构的下沉与稳定性有影响;

  (3)、明挖段立柱有断裂,支撑梁不在同一直线上;

  (4)、矩形隧道口前基坑积水,围护桩间渗水;

  (5)、矩形隧道框架板防水材料粘贴不够、搭接头长度不够;

  (6)、基坑及高处作业台防护栏未设挡脚板(安全网);

  (7)、现场配电箱体未接地;气瓶不符合使用规范,现场无防倾倒措施,送气胶管老化开裂;

  (8)、现场采用挖掘机前端加挂钢缆、钢板拉直基础钢筋头的做法存在隐患。

  专家建议:

  (1)、加强矩形隧道口前基坑积水;及时采取止水措施,解决围护桩间渗水问题,并加强对路面水沟的断水、排水;

  (2)、加强暗挖隧道作业面排水、断水及水位监测;

  (3)、对基坑立柱、支撑梁进行验算其强度是否满足要求;

  (4)、加强对基坑支撑的轴力、土体变形、水位进行监测;

  (5)、支撑拆除时严格按规范进行,并检查剩余支撑情况。

  3、西滨路提升改造工程。

  存在问题:

  (1)、通车路段地面层破除旧路面板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未到位,未按规范摆设水马、锥形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

  (2)、桥下掉头区位置防撞隔离墩维护不到位,未见相应的交通警示、指路和引导标志,存在安全隐患。

  (3)、施工安全日志缺少桥梁支架、模板、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工序检查验收记录。

  (二)、道路运输类方面:

  1、厦门市全发展旅游运输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

  (1)、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的建立未能按规范要求行程框架,人员职责不清,主体责任分解不明确。

  (2)、检查期间,3名安全员、2名监控员均不在位。

  (3)、未建立本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台账。

  (4)、法人代表及公司员工对“五不两确保”规定不清,应急工作预案针对性不强。

  (5)、隐患排查记录体现不了实际开展情况。

  (6)、该公司车辆44台, 驾驶员、车辆管理记录缺失、过期较多,形式化比较严重。

  (7)、查动态监控,8台车辆不在线,监控违法行为登记不完善,动态监控制度不完整。

  (8)、安全例会签到记录存在代签现象。

  2、厦门红星汽车修理厂。

  存在问题:

  (1)、红星公司的各种标识不规范,建议进一步完善。如厂区进出通道没有标识、生产区域画线划分不清晰。

  (2)、砂磨机无防护罩。

  (3)、建议红星公司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以此为契机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3、厦门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

  (1)、档案归档不及时,无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

  (2)、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未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3)、演练活动未按照要求做好演练效果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修订预案等;

  (4)、未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5)、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制度不齐,记录不全;

  (6)、未制定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资料不全;

  (7)、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记录不全;

  (8)、无安全考核与奖惩制度,无考核记录;

  (9)、未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

  专家建议:

  (1)、指定专人做好档案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演练活动要按照要求做好演练效果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4)、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按照制度对危险源进行管理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5)、完善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制度,做好GPS监管与日常记录工作;

  (6)、根据企业实际制订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完善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资料;

  (7)、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8)、建立安全考核与奖惩制度,并按制度进行考核;

  (9)、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评定活动,提出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

  4、厦门市新益丰石化经销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

  (1)、档案管理较为凌乱,不够规范。

  (2)、应急预案不够详细,未按规定落实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3)、抽查闽DA3919、闽D78U22的《福建省营运车辆检验记录本》的检验记录单上的记录不规范,主要有驾驶员签字不规范、运输经营者检查记录单和相关部门检查记录单的“检查情况”无结论、检查人无签字,其他车辆也有相同的问题。

  (4)、抽查闽DA3919、闽DB8109、闽DA0256等车辆技术档案存在内容记录不规范、车辆技术档案中附件存档内容不全(无维修单位提供的《澳客彩票网维修作业竣工检验单》、《澳客彩票网维修工时、材料结算清单》、《福建省汽车二级维护竣工检测报告》,无澳客彩票网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提供的《福建省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评定报告》),其他车辆也有相同的问题。

  专家建议:

  (1)、把好驾驶员入职关。新入职驾驶员应提交三年无犯罪记录证明、三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体检证明等。

  (2)、文档记录要规范、记录齐全。

  (3)、加强车辆技术档案中必须存档的内容、规范记录。

  5、中铁第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

  (1)、未制定公司年度安全专项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相关人员调整后未及时更新任命文件。

  (3)、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以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它领导成员在各自分管领域履行安全教育、检查、考核等安全工作的记录不完善。

  (4)、绩效考评未按年度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并开展相应的年度目标、指标及重大活动完成情况的专项评价和考核;

  (5)、安全责任制考核、奖惩相关制度与实际操作相脱节。

  (6)、公司和项目部的个别隐患排查检查记录签字不完善,台帐登记不及时。

  (7)、无对职业危害岗位的轮岗制度。

  (8)、无开展安全生产经验交流及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式的相关记录。

  (9)、公司应急救援预案中各小组的人员未明确;民安大道与翔安大道立交工程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中人员发生变化,未及时修订预案;应急演练方案编制不规范。

  (10)、抽查民安大道与翔安大道立交工程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

  (11)、抽查民安大道个别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与岗位不一致。

  (12)、抽查未见民安大道领导带班作业月计划和记录。

  (13)、人员培训档案凌乱,未统一规整,内容不完整。

  (14)、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品存放管理资料不齐全,未体现集中存放、专人管理。

  (15)、未见其他重要设施(电气、消防等)定期检测检验制度。

  (16)、安全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以形成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专家建议:

  针对检查中发现问题,专家组建议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对照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要点,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

  (1)、建议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尽量做到表单规范化;签字要及时、完善。

  (2)、建议完善“企业—项目部—岗位”三级应急救援体系。

  (3)、建议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档案,完善企业人员安全培训考评情况。

  (4)、2016年企业要继续组织开展“平安交通”建设行动;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要求,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专家组巡视制度。安全生产专家组要制定巡查计划,定期独立开展交通建设工程、运输企业、运输场站等专项检查,提交巡查报告,并提出隐患治理整改建议;

  (二)、不定期组织抽查活动,根据阶段性安全生产需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组织专家进行临时抽查,确保安全检查能真实发现问题;

  (三)、开展“回头看”检查,安全生产专家组要找准问题,对平时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进行回访检查,未落实整改措施的要给予挂牌督办,并约谈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四)、各主管单位要及时将企业整改汇报提交我局安监处。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4月8日

 

 

 

 抄送:市公路局、交通执法支队,公交集团、路桥集团、市市政开发总公司,本局有关领导,办公室、建管处、综运处。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4月8印发